第一百三十五章 回溯记忆
作者:
太空公爵 更新:2024-12-18 16:05 字数:2504
破开泥土。
精蝼蛄左右看了看,确认无人后,抓着乌鸦尸骨腾空飞起。
因为携带着一只尸骨,它必须将自己的本体放大到三十公分高度,这个大小,有些显眼,所以它飞的非常快。
很幸运,飞到结界处都没有被发现。
结界上有一个破洞,正是它进来时所咬破的,不过结界此刻正在自动修复中,它穿行而过。
回头看着结界慢慢复原。
它嘴角咧开,“这下子,谁都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。”
没有留下丝毫痕迹。
精蝼蛄带着尸骨飞了一会,远离天狗山,而后释放身上的妖气,形成一道旋涡,朝着前方轰击过去。
刷。
前方景象突然变化。
飞过去之后。
精蝼蛄来到了人间界。
它低头看了看乌鸦尸骨,“这只名叫竹云的天狗已经死了二十多年了,也不知道酒吞大人要这具尸骨打算干什么?”
昨天,精蝼蛄将打听到的天狗山情报汇报给酒吞童子,然后,他就被吩咐过来偷尸体来了。
至于理由,完全不知道。
酒吞童子没有解释,它也不敢问。
“相摩是天狗山二当家,难道大人想用它孩子的尸骨来威胁他?”
精蝼蛄摇摇头,觉得可能性不大,拿死人威胁?
能怎么威胁?
已经死了。
“算了,先将尸骨送过去再说,酒吞大人一定有他的想法。”
精蝼蛄在夜空中飞翔。
飞过一栋大楼顶端时,它看到一个男人蹲在一个长长的仪器前,正在摆弄着。
“那东西好像叫做相机,可以记录影像,这么晚在那里拍什么?人类的行为有时候比妖怪还古怪。”
它继续飞行。
不多时,便来到了一处树林中,接着降落下去。
精蝼蛄跪在一棵大树前方,恭敬道:“酒吞大人,您要的竹云尸骨已经带来了。”
大树裂开,姑获鸟抱着酒吞童子走出。
酒吞童子看了一眼地上的乌鸦尸体,小小的脑袋点了点,说道:“精蝼蛄,做的不错,这是给你的奖励。”
说着,他抬起小手,拔掉酒葫芦的瓶塞,从酒葫芦当中飞出一缕清液,落到精蝼蛄前方。
“这是?”
精蝼蛄从清液中嗅到一股酒味,它张开嘴将清液喝下,眼睛顿时绽放精光。
香醇!
浓郁!
如天上的甘泉!
这是精蝼蛄这辈子喝过最好的酒,而且喝下后,体内的妖力竟然也增加了一些。
“增加的妖力至少相当于我一年的修炼。”
精蝼蛄大喜,跪伏在地。“谢酒吞大人赏赐。”
“姑姑,将我放到那具尸骨旁边。”酒吞童子吩咐道。
姑获鸟闻言,走过去,将酒吞童子放下,“我的孩儿,你已经可以走路了吗?地面很脏,小心。”
“无妨。”
酒吞童子刚下地,站着有些摇晃,“人类果然是孱弱的生物,出生这么久了,骨骼仍然是软的。”
不过最终,他还是站稳了。
他的身上穿着浅蓝色浴衣,这是姑获鸟用羽毛给他做的衣裳。
酒吞童子迈着小步走到乌鸦尸骨前,伸出极其稚嫩的小手。
他的食指裂开,有一滴血滴下。
这滴血没有下落,而是悬在空中。
接着第二滴,第三滴。
三滴血液在空中悬浮着。
酒吞童子挥手,三滴血飞到乌鸦尸体的上方。
接着,他结了一个印法。
随着他的结印,三滴血开始绕着旋转起来,速度越来越快,逐渐连在一起,成了一条圆环血线。
圆环血线向下释放淡金色的光芒,笼罩乌鸦尸体。
下一刻,从那尸体当中缓缓浮现一道虚影,正是乌鸦的模样。
乌鸦轰然破碎。
光芒之中,出现了一幅画面,画面所显现的,是仍然活着的竹云以及一名模样秀气的男孩。
精蝼蛄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。
“这是……记忆回溯?”
仅凭一具尸体就能施展如此神奇的术法,简直前所未闻!
画面中,男孩抓着竹云,一脸好奇之色。
竹云挣扎,却挣脱不开。
“竹云是妖怪,怎么会被一个人类孩子抓住?”精蝼蛄不解道。
“因为他不是普通的人类。”
酒吞童子道,“这个孩子有通灵师的天赋。”
“无礼之人,快放开我,我是天狗山相摩之子。”
“天狗山?没听说过。”男孩一脸纯真,他从一旁杂草中拿起一条毛毛虫,放到竹云嘴边,“来,给你吃。”
“我是天狗,才不吃这种东西。”
男孩将毛毛虫放到竹云脑袋上,看到竹云露出膈应的表情,哈哈大笑。“有趣,有趣。”
“魂淡,你干什么,快点把毛毛虫拿下去。”
“你敢骂我?”
男孩有些生气了,他抓住竹云的一条翅膀,用力一掰,直接将其扯断。
接着,他对竹云开始了一系列折磨。
拔掉羽毛,拿树枝在它肚子上戳出一个血洞,戳瞎它的眼睛……
画面的远处,有一个盘着头发的女人出现,在呼喊着什么。
男孩应了一声,然后随手一捏。
竹云身体变得扭曲。
画面戛然而止。
精蝼蛄看得怒火中烧,“区区人类,竟然敢如此折磨我们妖怪,真是好大的胆子,如果让我知道他是谁,一定要吃掉他的脑浆。”
酒吞童子脸上倒是平淡如水,他见过的惨状太多了。“出乎我的预料,没想到会看到如此精彩的画面。如此一来,计划成功率恐怕能够达到八成。”
他变换手印。
圆环血线向中心处聚拢,逐渐凝聚成一颗血色珠子。
酒吞童子将血色珠子递给精蝼蛄,“精蝼蛄,你的下一个任务,就是将这枚珠子交给相摩,记住,一定在要私下无人的时候交给他。”
“是!酒吞大人!”
……
“好冷啊,今晚的夜风好大。”
荻尾裕从背包之中拿出一袋红豆馅面包,咬了一口。
虽然吃着面包,但他的视线一直没有从相机前离开,相机对准对面酒店十楼的一个房间,一动不动。
他的相机镜头很长,焦段是100-400mm。
镜头下的房间,清晰的印在画面上。
只是,房间拉着窗帘,什么都看不到。
这种级别的长焦,一般摄影爱好者基本不会买,哪怕是专业摄影师,也很少会用到。
“说起来,我明明想当一名专业摄影师来着,从哪里出现偏差,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?”
荻尾裕自言自语道。
“哎,还是生活所迫。”
荻尾裕,职业,狗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