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五十二章 分蛋糕(说点干货)
作者:老徐牧羊      更新:2021-07-18 09:14      字数:3104
  《大本营》很势利,其实所有的节目都一样,对待红的嘉宾一个样子,不红的又是另一番模样…
  待遇简直是天差地别,娱乐圈就是如此现实的一个圈子。
  所谓三十年河东、三十年河西,莫欺少年穷,人生就是世事无常,前一刻或许还在苦苦挣扎着,可是一旦遇到机会就会翻身作主,成为很多人仰望的存在!
  只是没想到白小飞崛起的速度居然这么快,
  一个月时间而已,直接从籍籍无名的小辈一跃成了十亿大导演!
  话说当初《泰囧》做宣传的时候,徐争去了《大本营》。
  当时,一群主持人根本没把黄博、徐争、王宝宝放在眼里,尤其是徐争。
  前面随便糊弄一下就应付了《泰囧》剧组,后面那个叫张瑞希的韩星出来,看他们捧的跟奴才似的,…
  何囧说黄博得过金马奖影帝,谢那一脸不屑说“我还得过金鹰奖咧”,一群人就鼓掌起哄…
  大哥,傻子都知道金鹰奖跟金马奖不是一回事,再说了,人家拿的是影帝,你拿的啥?
  然后,《泰囧》12亿票房了…
  《古剑奇谭》开播之初,李一峰,陈伟,马天参加节目时,因为《古剑奇谭》还没火,所以他们也只有沦为韩星朴有天的人肉背景,朴有天23分钟的个人秀,而他们可怜的每人只有三分钟。
  然后,《古剑奇谭》火到没边!
  小白的《敲开天堂之门》甚至连《大本营》的门槛都没入…
  不对呀,这么一分析,突然觉得《大本营》是一块炼金石,你越是不看好,电影的票房越高!
  ……
  贴吧这种东西,没有微博来得直接,但玩的人也不少,尤其这条信息放在了‘白小飞’的官方贴吧里,很快就有了一堆人回复…
  “…太不要脸了,感觉《大本营》就是全中国最势利的节目!”
  “突然想起一件事,快乐家族宣传新电影的发布会,有记者问:你们以前拍的片子票房、口碑都不理想,你们是怎么看待的。坡姐指着记者:小朋友。那些片子我们都不是主演哦。我们仅仅是配角哦…”
  “坚决抵制这种没营养的节目!”
  “我就特别想知道《大本营》会不会封杀白小飞…”
  “你想多了,以小白现在的地位,只有他封杀这种垃圾综艺的份!”
  是啊,十亿大导演…
  虽然没有明确划分,但是综艺咖跟演员、导演还是没法比的,阶级划分这种事,一点也不罕见!
  《大本营》几个主持人彼此看了看对方,场面一时非常尴尬…
  谢那有点压不住火:“不行,我要去发个微博澄清一下,凭什么每次都要我们背锅…”
  你丫是主持人,你不背锅,谁背锅?
  “算了,看看白小飞怎么回复吧…”
  “他应该不关注这些吧?”
  呃,小白确实不关注这些…
  他正在跟陈宝莲算账,别误会,是真的在算账!
  在分《夏洛特烦恼》接近15亿的大蛋糕!
  ……
  14.6亿的票房绝对是非常不错的成绩了,但这笔巨款不会落在任何一个人或者一家公司的口袋里,从院线到发行,再从制片到投资,诸多的方面都会分享这块蛋糕。
  首先,所有影片的票房总额,要向“专资办”缴纳5%的电影事业专项资金,由各电影院每月支付给“专资办”,上缴国库。
  其次,所有影片的票房总额,要缴纳3.3%的特别营业税,就是向国税、地税缴纳各种赋税,由影院从总票房中直接扣划并缴纳。
  以上两项,合计5%+ 3.3%= 8.3%,称为“不可分账票房”,剩下的1 - 8.3%= 91.7%是“可分账票房”!
  这就是1.2亿…
  当然,电影发展委员会给十亿票房以上的电影发放1000万的奖励,这是鼓励国产电影向钱看?
  《关于对国产高新技术格式影片创作生产进行补贴的通知》明确规定了:“ZF对进入市场发行放映的国产3D、巨幕等高新技术格式影片,按影片票房收入分档对影片版权方进行奖励:票房在5000万到1亿元之间,奖励100万;票房在1亿到3亿元,奖励200万元;3亿到5亿,奖励500万;5亿以上重奖1000万。^”
  搞不懂电影局为什么制定这样的规章,大部分国家,例如韩国、日本他们奖励的对象是拿奖电影…
  现阶段的很多国产电影投资那么大,动辄制片成本破亿,制片方难道不担心收不回成本吗?
  是,如果仅仅只是片方出钱,他们肯定担心!
  别着急,我们有电影精品专项资金!
  大家常说十部国产片有八九部亏了,实则不然,其中重要的原因就是来自国家、当地ZF的各种补贴、扶持、奖励。
  电影精品专项资金自1996年发起后至今已过21年,每年¥1亿+的投入对电影产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资金,是与“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”并列的两大电影补贴项目,也是一部分影片重要的收益来源。
  举个例子,陈恺哥的《赵氏孤儿》还有《妖猫传》,包括之前的《荆轲刺秦王》,哪一个没有当地ZF的支持?
  8.3%的不可分账票房之外还需要向中影数字缴纳1%到3%,作为发行代理费,简称“中数代理费”。由院线支付给“中影数字”。
  请注意,此费不是“拷贝费”。
  现阶段,所有的院线都采用数字放映,以前那样直接卖拷贝的不存在!
  为什么要收这笔钱?
  有两个原因。
  一方面,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。1990年代初,数字技术取代胶片时,全国绝大部分影院没有资金更换数字电影放映机,是“中影数字”出资完成了设备升级,它对中国电影数字化进程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。
  时至今日,全国至少七成的影院仍在使用“中影数字”的数字放映机,因此,它要抽成。
  另方面,截至2016年底,全国至少一半的数字电影的发行方是“中影数字”,你要是问另一半为什么也要缴纳?
  放映秘匙可以通过DCP制成,可是,影院的放映机大都是“中影数字”投资的,所以,它不认可其它单位尤其民营企业制作的秘钥。
  截至2017年底,在中国大陆上映的影片的秘钥要么是“中影数字”制作的,要么是“华影”制作的,要么是国家新闻出版****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的制作的,别无其它可能。
  全国每一家影院创办之初,都会从国家新闻出版****电影局获得一个8位编码,这是唯一的识别码;全国每一家影院的每一个影厅的服务器,也有一个类似网络IP地址似的的唯一标识吗,放映任何一部影片前都需要专用的、各自的密钥,才能读出数字拷贝,才能放映。
  制作一个数字拷贝,“中影数字”要收取发行方300元,一部向全国各省各级城市发行的影片需要大约2000个数字拷贝,合计300×2000=60万元,这笔费用就是“拷贝费”,由发行方或制片方承担。
  两千年以后,尽管可以通过卫星或云传输影片,但由于一部数字电影一般都在100G以上(3D约为200G,IMAX或中国巨幕约为400G),要求影院的网络带宽很高,一般需要千兆光纤,且传输的稳定性、安全性常常不能确保。
  所以,截至2016年底,仍以邮寄/快递数字拷贝为主,这种方式和胶片时代的“跑片”没有本质区别。
  那么,到底收1%还是3%呢?
  是这样的,票房越小的影片越需要国家扶持,因此,“中影数字”对票房成绩低于6亿元的电影征缴1%,对超过8亿票房的电影征缴2%,超过9亿票房的电影征缴3%…
  《夏洛特烦恼》当然属于后者。
  3%没得跑!
  加在一起就是11.3%!
  1.65亿…
  剩下的票房里,扣除“中数代理费”还有‘不可分账票房’后的票房,电影院分享57%,制片方和发行方合计分享43%。
  88.7%的43%,是多少?
  还剩下百分三十八!
  院线凭什么能分这么多?
  7.38亿哎!
  制片方和发行方就只能拿5.55亿?
  不好意思,我们国家比较有特殊,院线就是牛逼!
  你要是不服,就去美国放映去!
  老美院线是弱势,最多只能分到四成!
  应该这么说,制片方所占的分账比例,中国的43%是全世界最低。
  还得感谢张伟平,刚开始的分账比例是32%,是他一步步把比例提升到了43%…
  可惜,老张太狂了…